算了吧

  正要退出,瞟见QQ“迷你”窗口有条博客实名的新闻,美其名曰“征求网友意见”,咱有权力了就得用。哪怕老投弃权,呵呵。

您有博客吗?

没有
您认为博客应该实行“实名制”吗?
应该,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言论负责。
不应该,实名制会妨碍自由地表达。
无所谓,反正我也不写博客。
博客实名制之后你还会继续写博客吗?
会,我写的没什么不可以公开的。
不会,当初就是看中网络的匿名才会写博客。
看情况。

问题设置的太弱智了一点。我依然会写,依然会实名。
算了吧
  继续引用周曙光的话:

如果你要为实名制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依据,如果我歪曲我的意思,我会骂人的。我告诉你,我实不实名是我的事,你们要治(制)我就没门,我强烈反对实名制,但我不反对实名。我在网上放照片我爱放不放,我在网上告诉别人我的名字也是我爱说不说的事,要是你们想帮政府为实行网络日志实名制的施行造势的话,我不配合你。我有告诉别人我的名字的自由,我也有不告诉别人名字的自由。再说,我不是博客,我只是在网上随便写点看到的想到的东西。我用真名也只是为了更好的建立个人品牌,跟实名不实名没有关系,就算我用网名也可以建立个人品牌。

基本认可他的观点。博客还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吧?这叫防范于未然?

  “征求网友意见”——谁和谁是网友啊?!况且10秒钟就能投一次票,这不是闲着没事扯淡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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